维护方法编辑1、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的时候,不要拖拽。不要使之打结。2、不应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它造成损害,磨损的装置连接在一起。3、在承载时,不应使之打拧。4、不应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、棱边的货物。5、应避免软环张开角度**过20°。6、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存放。7、不应把吊装带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。8、不使用吊装带时,应将吊带放置在光线好的地方上。
吊装带等吊具领用
4.1.1 车间负责人开具领料单,天车责任人去库房领取吊具。 4.1.2 对吊装带的纤维织带与纤维丝的要求:
a.吊装带不得由聚乙烯材料制作;其材质应为是聚酰胺或聚酯或聚丙烯; b.吊装带应为耐磨性好优质的高强度人造纤维,机器编织而成;
c.吊装带端头不得绽裂,当织带边一根纱线断裂时,应不引起“破边”;
d.吊装带经染色、浸渍或涂柔性耐磨涂料、防老化剂后应对人、且应不降低织带原有强度与柔性;
e. 当吊装带承受极限工作载荷时,幅度的减少应不**过原幅宽的10%。 4.1.3环形吊带,当采用对头搭接连接时,吊装带,只允许有一处接头;单肢吊带或多肢吊带各分肢的织带均不得有拼接接头。
4.1.4吊带索眼端部固定连接,环形吊带对头搭接固定连接,应采用接缝缝合方法。
4.2吊装带的使用
4.2.1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岁,身体健康,视力在0.7以上,听力满足工作条件要求,10t吊装带,经过桥式吊车操作培训,3t吊装带,并考试合格。
4.2.2吊装带吊挂时,吊装带之间的夹角小于120,以免吊装带受力过大。 4.2.3吊装带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,避免吊装带受损伤。
4.2.4吊装带提升时应遵照下列做法:提升物品前,应对悬挂、提升和下降操作